同济二附中消防安全检查及巡查制度
一、学校安全检查、巡查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巡查、检查要
有记录,检查记录纳入校舍消防安全档案管理。
二、 各岗位责任人要坚持进行日巡查,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
三、高压间应每日巡查一次。
四、开关箱应定期检查和保养。
五、每周安排一次天然气管道、阀门检查。
六、定期巡查地下机动车库及非机动车库
七、每日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加强夜间巡查,并明确巡查人员、部位。食堂、体育场馆、会堂等场所在使用期间应当至少每两小时巡查一次,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并做好记录。重点巡查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通道及重点部位锁门处在应急疏散时能否及时打开,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5、食堂、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房、变配电室、体育场馆、会堂、教学实验、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或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八、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并在开学、放假和重要节庆等活动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防火检查,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及时整改,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2、日常防火检查工作落实情况;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4、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情况;5、厨房烟道等定期清洗情况;6、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7、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8、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九、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及时整改的及时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
要以书面形式报教育局,并落实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